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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19 08:09    点击次数:152

(原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4年 8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 2、截至 2024年 11月 1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4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5,353,387.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3、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相关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1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4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5,353,387.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邹榛夫先生、邹珍凡先生、吴珈宜女士、胡亚飞先生、杨琦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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